@经视直播消息迎客松配资,近日,黄女士(化名)反映,在广东一家海鲜大排档遭遇“茶位费刺客”。 他们一行13人,其中有5个小孩(包含两名婴儿),总共消费3525.2元,其中包含13份茶位费。她质疑:八个月大婴儿既未使用碗筷,也未饮用茶水,为何还要收费呢? 9月15日,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及律师均表示,若未事先告知便收取茶位费,则属不合理,消费者可拒付。
\n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回应称:广东这边茶位费一直普遍存在,尽管能够收取茶水费,但依据相关法规,在收取茶水费之前应当告知消费者,否则消费者可拒付,未享受服务的婴幼儿也不应被收取茶水费。工作人员建议,消费者如果碰到类似情况,可以与商家协商,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。
\n上海邦信阳(武汉)律师事务所罗胜律师也表示:“茶位费应在菜单、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或提前主动告知。未告知即可视作不合理收费,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。”他还补充,“即便商家尽到告知义务,对完全没有消费能力的婴儿按人头收费,仍属不合理行为。”另据黑猫投诉称,此事曝光后,商家立即联系了黄女士(化名),向其致歉,并按照市场价退还了餐费。
\n原标题:广东消委会回应8个月婴儿被收茶位费:未告知可拒付,未享受服务的婴幼儿不应被收茶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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